趋势网(微博|微信)讯:朋友圈本是和亲朋好友分享生活、联络感情的一个社交平台,但是你的朋友和亲人却摇身一变成了商家,而你的身份在他们眼里也成了潜在的消费者。每天被各种股票、代购化妆品、奶粉甚至车 牌号刷屏,我们在刷朋友圈的同时不免感到心力交瘁。本是工作劳累了一天,想在社交中放松下心情,却使得心情不仅没有变好,更加糟糕起来。有的网友表示自己打算关闭朋友圈。
同时,这种熟人之间做生意的方法令人不禁想到了传销。有的微商甚至晒出商品买卖截图:商品好评度100%、订单供不应求、月销售额上万元等。但是一位微商朋友的回答却令人意外:“赚得多还得靠发展下线”。也就是说微商的主要盈利并不是通过与客户一对一的交易,而是通过拉更多的人进入微商这个圈子来实现最终的盈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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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朋友看到朋友圈里的商品物美价廉,蠢蠢欲动。可购买物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却没有保障。微信交易是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保护,建议不要采用微信购物。微信购物往往采用直接转账的方式,而这种方式是管理的灰色地带,由于微商刚刚兴起,国家也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所以消费者在朋友圈里购物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财物两空,或者受到的物品和宣传的相差太大,当消费者意识到自己吃亏上当时已经为时已晚。
类似此种赚朋友的钱的“微商”,表面上看,钱来的十分容易。但仔细想想,究竟是新型的商业模式,还是另类翻新的传销?值得人深思。近日,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一种隐蔽性更强的传销——打着所谓“微商”名义从事传销活动。有权威数据显示,保守估计,参与“微传销”人员千万人以上,参与金额达数千亿元。
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金额的参与呢?因为朋友圈的“微传销”更具有隐蔽性、可信性,且容易形成口碑相传。大家都相信这是一个熟人圈子,可信度颇高;还有就是以“互联网+”混淆视听,蔓延速度快,涉及范围更广。如果缺乏正确的认知,也就很难做出理性的分析和判别,容易引发病毒性传播,社会危害性极大。
当朋友圈的垃圾信息、商品信息以及促销信息泛滥,有不少用户会通过屏蔽、拉黑等方法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实际上这也说明了通过社交工具去推广商品并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还不如在淘宝上开个网店更加切合实际些,也不会破坏朋友间的感情。
另外,微信购物还涉及到一个问题,除了朋友圈销售之外,还有一些是通过微信的公众号、微信小店去卖东西,这就属于有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情况,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消法的规定,腾讯、微信作为一种网络交易平台,也需要履行相应的责任。而对于一般的朋友圈购物来说,腾讯提供的只是一种技术服务,它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网络交易平台,它并不会干预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过程,所以一般的朋友圈购物行为,无法适用于消法中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的规定。
马斯克:你不该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