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近年来,内地不时发生有人因意外摔倒,途人上前搀扶,反遭到勒索的街头骗案。「扶不扶」与「帮不帮」成为拷问内地社会道德的难题,为保护善意,鼓励民众的医疗急救行为,北京、深圳和杭州等地都前后出台鼓励市民参与急救的「好人法」,明确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上海实施的《条例》从草案颁布到审议持续引发各界关注,原因在于《条例》指出,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条例》还规定,市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患者,应当立即拨打120专线进行急救呼叫,可在医疗急救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为急救提供便利。而对参与急救的好人,《条例》并未设置急救技能上的门坎。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殷啸虎认为,要从法律上鼓励和保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好人行为」,在目前尚不具备国家立法条件的情况下,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是可行的,上海、深圳等地的实践,是开了一个好头。
上海「好人法」未规管「碰瓷」等行为
不过,上海的「好人法」并未对「碰瓷」讹诈等行为作出规定。而在北京、深圳等地,已经在这方面做出规定。例如,在2013年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则提出,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
有专家指出,在「扶不扶」的抉择中,救助者可能面临两种法律风险:其一,如果没有目击证人或现场监控,被救助人主张救助人是事故的制造者,要求救助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二,被救助人主张救助人处理不当,加重其伤情,要求救助人承担加重部分的责任。对此,各地「好人法」提出的「追究恶意索赔」和「社会急救免责」等原则虽然具有针对性,但在实践中尚缺乏具体细则,法律条文仍有待细化。
普及公众急救技能解决不会救问题
另外,中国公民在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数据显示,欧美等发达国家公众施救普及率比较高,美国高达85%、法国为40%、新加坡为30%,但中国的普及率还不到5%。
而公众急救技能普及率与「是否愿救」的意愿密切相关。例如,被称为「美国好人法」的《好撒玛利亚人法》由于出现的时间较早,通过「免责式保护」为好人松绑,通过法律的保护式鼓励让公众急救技能的普及率得到了极大提升。
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调查的事情,就算这个段子是假的,生活当中也处处在发生类似这样的真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