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蒋胜男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蒋胜男建议民法典草案删除离婚冷静期
最近民法典草案拟将“离婚冷静期”引入(家暴除外),即填写了离婚协议书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反悔。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表示,她拟提交关于删除民法典草案离婚冷静期条款的建议,认为离婚冷静期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
已经失败的婚姻被迫延长,加剧痛苦,让弱势方更受折磨。还有可能在此期间产生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共同财产等行为。
前几天有媒体报道称深圳离婚率暴涨,因此有网友猜测也许怕离婚冷静期实施,所以赶紧先离婚为妙,尽管其实这个说法并不成立,但不难反应出大众对离婚冷静期的不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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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但凡要离婚的,都是冷静完了才离的,不然谁没事离婚玩吗?
我觉得结婚应该加上冷静期。
确实是画蛇添足,真有感情,离了也可以复嘛!
离婚是冷静了还是草率了,那是人自己的事,离了出门就反悔又回来换证了,于政府工作人员,不会费太多事,实在不行你把他们的结婚证再还给他们,我们是该劝离婚的冷静点,再想想,可这事要是写到法律离,那就截然不同了。
结婚和离婚,个人的事,自由第一。一个冷静期,灰色地带,不伦不类,明显有利于强势一方。
法律怎么还有三姑六婆的职能了。
果然女性还是只能靠女性。
多保护被家暴的妇女儿童吧,冷静有屁用,捆绑能是好夫妻?
走到离婚这一步,需要冷静的,可能会后悔的只是少数,大部分都是真的过不下去了。
如果有离婚冷静期,也请添加结婚冷静期。
不如也来个结婚试用期吧。
婚姻自由难道是笑话吗?
结婚前的冷静期是支持的,离婚的,必定也是看清才离的吧。
对于钻法律空子的人来说,三天都能改变很多事,更何况三十天,即便是两个人冲动离的婚,只要还有缘分依然可以复婚。
离婚最痛苦的是当事人,当事人都决定离婚了,为什么一堆不相干的人要拼命阻拦。
趋势君观点:降低离婚率不能靠离婚冷静期,要靠社会发展增加国民幸福感。
代表建议夫妻合休产假
全国人大代表林勇建议有计划分步骤延长男性休假天数,他表示,二孩政策大大降低了用人单位对女性职员录用的概率。全面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产生显著负 面影响。而爸爸只有7-30天不等陪护假,完全不足以分担照顾家庭的职责。
林勇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在法定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365天(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全额工资的75%发放工资。
网友评论:
国家不给私企补钱,私企会给员工放那么久的假?如果没有配套执行,最后都成了国企、公务人员福利。
工资国家出,企业绝对支持。
先把现有的产假在大多数企业能落到实处就不错了。
这个提案很好啊,只是将本来一方休的假期分摊给双方休罢了,假如两人不是在同一个单位,这对女方单位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吧。
孕期的辛苦全部女性承受了,产后总要爸爸分担一部分吧。可是企业就不乐意了。
可以分担企业对女性求职者的隐形歧视,如果男女都需要产假,那么很多hr不会再在面试的时候问女性是否结婚或生小孩了吧?
男方强制休!女人负责生孩子这么累的事,还要被歧视。男女强制休,用人单位够狠就都找没结婚的员工!
这才是能提高生育率的正经提案好吧,因为男女不同休产假,女性生育不仅要承担生理上的风险,还要面临社会风险,哪个敢放心生孩子?
虽然我连对象都没有 不过我觉得挺好的。
原来很多人知道女性因为生育而遭遇的职场性别歧视啊,平时说什么中国女性地位已经够高的人,都去哪儿了呢?
现在的女孩子是需要工作的,如果因为生孩子耽误工作,还搞隐形歧视…可真不愿意生孩子。
趋势君观点:女方生完孩子本就虚弱,男方这个时候就该照顾孩子,照顾妻子。
海马体有时候确实修的有点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