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银行人士称烂尾楼业主停贷是违约!烂尾楼强制停贷,钱到底去哪儿了……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银行人士称烂尾楼业主停贷是违约
近期烂尾楼业主强制断供事件发酵,备受市场关注。不少业主认为,在烂尾楼形成过程中,银行负有主要责任,如违规发放贷款;资金未转入开发商监管账户;未尽到专款资金监管的义务等。
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他们认为烂尾楼业主以未获交房为由不还按揭贷款并站不住脚。这主要是由于,业主和银行之间签的是按揭贷款借款合同,这一合同的履行,与开发商能否顺利交房没有直接关系。
也即是,在商品住房买卖过程中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关系,另一层是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按期交付房屋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的约定,不是银行和购房者的约定。
一位国有大行相关人士表示:一般在签署合同上,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是无条件的,至于住房交割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事情,跟银行没有直接关系。
银行人士称烂尾楼业主停贷是违约。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也有一些支持购房者暂停支付贷款甚至是解除贷款合同不支持贷款的案例。如在(2018)粤民申7516号民事裁定书中,法院指出银行存在违规将款项支付到非监管户等过错行为,最终判令在商品房具备交付条件之前,无需向银行再支付贷款。
而(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民事判决书中,最高法院指出,如果因开发商原因无法交付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据悉,央行2003年出台的“121号文件”明确表示“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企业将贷款挪作他用的,经办银行应限期追回挪用资金”。
就目前,多方政策不统一的情况下,业主如要停贷,最好经法院审批后进行,否则可能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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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利益都是政府,开发商,银行,风险都是消费者的 。
□ 银行太弱势群体 不能欺负人家哦。
□ 停工是违约在先。
□ 等你们闹大了,我就自罚三杯。
□ 给你来一刀你就知道是不是违约了,钱没了房没了,让人怎么办。
□ 银行、zf部门都在踢皮球,好像在说谁让你们买房的活该,真让人愤怒。
□ 那么烂尾违不违法?烂尾没有任何一方需要负责任吗?
□ 那个段子说的太真实了,你拿走那1万是银行的,丢的那1万是你的。
□ 不光人没了你还要还款,房子没了你还得还款。
趋势君观点:
购房人停贷是违约,开发商停工是违约,银行不监管资金流向更是违约。
烂尾楼强制停贷,钱到底去哪儿了?
对于楼盘停工或烂尾,业主将原因指向银行违规放贷以及预售资金监管出现漏洞。那么,在烂尾楼形成的背后,预售资金监管是如何出现失守的?监管又要何去何从?
据了解,这些发出“强制停贷告知书”的楼盘业主,对于楼盘停工或者烂尾的原因,都指向两点,一是银行违规放贷,二是监管缺位导致预售资金被违规挪用。
预售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企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当房企达到规定的工程建设进度节点,可申请支取相应比例的预售款。
但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为了规模扩张,在“拿地-开工-预售-拿地”的高周转模式下,很多新房预售后的回款资金,不是用作结算工程款,而是被违规挪走他用,通过撬动资金杠杆,进行大规模拿地实现快速扩张。
预售资金是如何被挪用的呢?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是,钱没进入监管账户,而是进入了非监管账户。项目公司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属于常事,将占比较小的首付款放置于监管账户上,另将按揭款放在非监管账户上,这样被监管的资金就只有30%左右。另一种手段是虚报工程进度,联合施工方将监管资金的钱套出来。此外,有的账户监管形同虚设,开发商直接抽调资金。
社会不稳定人员...维稳经费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