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教授与博士生关系不当 西南大学通报 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教授与博士生关系不当 西南大学通报
近日,西南大学女博士举报男教授与其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者自述:
“西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二级教授赵明利用导师职权胁迫我与他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他要求我随叫随到,否则就不对我的学业进行指导。我必须服从他的一切安排,稍有推诿就会被他删除好友甚至拉黑。导师对研究生有非常大的权限,连请假回家都要导师批准。我为完成学业忍辱负重三年。期间我尽心尽力地为导师的学术事业做事,他却仍然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不能依法授位。”
“22年12月2日我向学校反映赵明利用导师身份(学校12月1日的文件取消了他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教师资格证后他仍然是我的导师,说明文件中的处罚并未落实)阻挠我学位申请程序的情况,学校回复要启动信访程序,但最后却以无理理由拒维我的博士学位申请。第一条理由是我没有学术成果。西南大学法学院对于我们这一届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明取消了发论文的要求,我通过了学院的学术成果认定,该理由不成立。第二条理由说我的学位论文与教育学关联低。我的论文盲审送教育学学科通过三位专家评审,且获得优秀的评价,该理由没有理论支持。”
1月25日晚,西南大学发布通报说明:
关于反映赵某师德师风问题。2022年9月16日,该生向学校反映其导师法学院教授赵某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经调查,赵某与该生存在不正当关系存在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赵某以下处理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降低岗位等级、报请主管部门批准撤销教师资格等。以上处理处分已生效执行。2022年12月8日,学校将对赵某的处理处分结果正式告知该生。
关于反映不能被授予博士学位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博士学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该生提交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其申请学位所在学科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为未达到申请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不同意授予其博士学位。根据相关规定该生可以先申请博士毕业证书,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该学科博士学位创新性成果基本要求,再申请授予博士学位。导师组将加强对其的帮助和指导。
学校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失范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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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因为博士考核中分量最大的就是老板,老板拍板要了基本问题就不大。
□ 考研的都知道要提前找老师呀,但最后还是要靠当事人,这种事情你可以找人家,但老师都不打包票的,熟悉一点考研的都知道。
□ 很多人以为学术圈就是高大上、高冷严谨守规矩,但人性在哪都差不多。
□ 两个人互相利用罢了,男的利用职权贪图美色,女生想利用身体走捷径换取利益,不然第一次就该踢裆。
□ 导师权力太大了,没有限制。
□ 我又想起我导师,刚确定导师后,他让我和舍友去他办公室见个面,他很委婉地跟我们说,让我倆有事情多和他联系沟通,他是男老师也不好意思经常找我们单独见面啥的,现在感觉我导师真好。
趋势君观点:
教育系统彻查,还学术界一个朗朗晴天。
你可以犯错,你可以改,谁没有犯过错呢,但不能逃避错误,要正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