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 当地村民过不了河……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
近日,吉林省洮南市一起“浮桥收费”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当地的洮儿河既是村民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也是村民们陷于通行之困的源头。
由于当地政府并没有在洮儿河上建桥,村民过河要么冒风险蹚水过河,要么绕行70公里。
于是,村民黄德义等人用13艘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并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私下收取通行费虽然不合法理,但当地村民们却觉得黄德义等人的举措大大缓解了他们的通行之困。
2019年12月,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此后他一直为此案申诉。今年3月31日,他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法院驳回黄德义申诉的理由是,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对于没有浮桥,村民如何过河,洮南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
那么,当地村民的日常需求该如何满足呢?黄德义等人虽然违法,但是同时要兼顾公理、情理,尊重公众的普遍价值认同,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浮桥可以依照法律强制拆除,但是村民出行难的问题,也不能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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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政府为什么不建桥?
□ 当事人肯定违法了,但律师也觉得“寻衅滋事”这个罪名判得有待商榷。另外,没有桥,村民种地需绕行70公里,私人修桥收费是双赢,官方的处理就是拆桥判人?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真就把“为人民服务”当个口号啊。
□ 他花了十三万造的浮桥,十几年也才收了五万多回来,最大一笔两万多退给一个村民了,村民马上又把钱给他了,觉得是他应得的。
□ 人家建桥都花了13万了人家为什么不能收费?
□ 只能说合情理不合法理。
□ 在公共服务缺位的情况下,群众自发修桥并适当收费,具有朴素的正当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 他只是提供多一种选择,这并不是唯一的路,也没逼着村民过桥,肯定是不涉及上边评论里所谓“车匪路霸”行为。但是安全问题、环境影响问题、土地使用权问题也是讨论时不能回避的,不过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显然是不能够服众的。
□ 对于黄德义的说法,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进行了证实,“我们附近村民在这桥上过,基本都不收费,有的时候觉得不好意思了,我们就主动给几块,毕竟老黄自己花那么多钱搭了这个桥。”
□ 既然不作为,为何多次处罚老百姓该选择搭桥呢。
□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苍生治水者,不可使其沉溺于湖海。
趋势君观点:
法院判决要合乎情理法,根据案件事实予以酌情审判,寻衅滋事是万金油吗,这都能用上?
看来香港旅游还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