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女子5000万购法院查封房后钱房两空……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女子5000万购法院查封房后钱房两空
哈尔滨人李晶反馈,2010年,她斥资5050万元买了一处法院查封的房产,结果到现在,购房款无处追讨,房子也不是她的。
据悉,房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16号的5层商业综合体内,分别是一层(2298平方米)和负一层(12523平方米)。原先的业主按揭贷款购买,后因未能如期还款,被查封,最终决定法拍。
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业主赵伟滨和宇同地产将该房产卖给了李晶,在按要求将购房款存到共管账户后代付中国银行,该房产解封、解押,法院结案。
李晶表示,房产解押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应该及时下发案涉房产更名裁定,将产权人宇同公司变更为她的名字,但因为当时的执行法官迟迟不予下发更名裁定,2年后执行法官退休后,房产更名就此“夭折”,更是带出了后期一连串的纠纷。
因涉租房等案件,该房子没过户给李晶的期间,再次进入法拍,2021年2月28日,案涉一层房产以1468.15万元的低价拍出。
李晶表示,赵伟滨买时5950万元,她买时5050万元,而本次拍卖至关重要的一层,每平方米仅6000多元,价格低的超乎想象。
目前,李晶和其代理律师正在继续奔波中,为这房子讨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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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这不就是一房多卖吗,卖的人竟然还是法院。
□ 法院拍卖前不应该先把债务搞清楚吗,卖了之后又这许多事,怎么想都觉得不合规。
□ 法拍房不了解房子的情况,千万别碰。
□ 归属权都没办法弄清的房子法院就拿出来拍卖。
□ 法拍房下手前是必须要了解清楚债务人债务情况,租赁关系,产权有无瑕疵的。虽然这期间法院操作也有问题,自己前期应该做些尽调。
□ 法院把一个房子卖两次简直是离了大谱了。
□ 我理解的是中国银行起诉还钱,法院查封房产,原房主找到买方和法院说,可以把房子卖给李,房款用于支付贷款,法院认为原告诉求,且三方(银行买卖方)达成一致,所以此项案件结案,至于产权变更,法院有没有承诺帮助处理。
□ 私下交易,抵押权人能拿到钱,向法院申请解冻,法院应该同意了,他们没查清楚这个房子还被其他法院轮后冻结了,结果过不了户,后面被其他法院拍卖了,钱提留后还给抵押权人了,房子也没了,就这么回事。
□ 买家被卖家坑的问题,并不是法院一房多卖,也不是走的法拍房手续。
□ 看到桃宝的法拍房上面写不保证过户就知道有猫腻。
趋势君观点:
法拍房有法拍房的问题,但这个案件还得看女子是经过法院交易,还是私下交易。
这跟公共场所耍流氓有什么区别,不要以为你的人生没有观众,有的是人看你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