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14岁女孩被强奸后患病7年未痊愈、女孩被侵害涉案9人再被判赔3.4万……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14岁女孩被强奸后患病7年未痊愈
据大河报等媒体报道,曾备受关注的“14岁少女被侵害”事件,涉案9名被告再被判赔偿受害女孩3.4万余元。
2019年4月30日,时年14岁的小芳(化名)被带至酒店房间,55岁商人傅某在小芳哭泣抗拒的情况下强行与小芳发生关系。事发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7年,傅某、陈某、陆某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小芳32万余元。傅某等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2018年,傅某与在某酒店附近经营慢摇吧的陆某相识后,多次向陆某表示自己生意不顺,愿意花高价“找女孩”。2018年下半年,陆某在慢摇吧将傅某的这个信息告诉了其员工陈某,让其帮忙介绍女孩。
2019年4月,倪某、唐某、张某、盛某、廖某、许某等未成年人或将小芳从家中约出,或以威逼、利诱方式强迫其去“卖处”等,先后将小芳带至亲戚家、租住房等。
4月30日,陈某和廖某、唐某将小芳带到某酒店房间。当晚,傅某在小芳哭泣且抗拒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傅某分两次向陈某支付费用8000元,陈某将其中的7000元转给廖某。
此次侵害导致小芳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病情长期未能痊愈。自2022年起,她持续到多家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就医治疗。家属称,孩子因此中断学业,多次在校出现异常后无法继续读书,至今未能完成学业和就业。
小芳就新增的医疗、交通等费用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9月20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布该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傅某等涉案9名被告连带赔偿小芳后续各项损失3.4万余元。

纪委回应女局长被举报婚内出 轨多人
两名内地女学生在澳门非法旅拍被捕
单亲妈妈仅退款童装勒索3千被刑拘
网友评论:
□ 真缺德,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啊。
□ 七年过去了她21岁了,可永远留在14岁的阴影里…
□ 才14岁,一辈子就毁了,本来有大好青春年华!
□ 什么时候可以实行物理阉割,一个女孩子人生就这么被轻易毁了。
□ 人渣,猥琐恶心的老变态!希望法律能让他付出代价。
□ 太可笑了,强奸未成年才判7年,犯罪成本也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