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讯:[趋势网特约作者 supermi22]
[导读]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帖大倒苦水。原因是他团购的一张就餐券竟然消费不了,按照网站的承诺,凭就餐券可以享受4折优惠的双人套餐,但每次按照网页要求,打电话到餐馆预约的时候,店家总是答复最近在装修,暂不对外营业......
有消费者在网上发帖大倒苦水。原因是他团购的一张就餐券竟然消费不了,按照网站的承诺,凭就餐券可以享受4折优惠的双人套餐,但每次按照网页要求,打电话到餐馆预约的时候,店家总是答复“最近在装修,暂不对外营业”,但实际情况并非餐馆所答复的那样。 无独有偶,团购了KTV消费券的李女士也为无法消费而烦恼,她先后拨打了5次预订电话,都被告知包厢已满。眼看着团购券就要过期,李女士无奈地来到店家,打算亲眼看看是否真的没有包厢了?结果令她非常气愤,不是拿团购券消费的顾客前往均有包厢提供。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团购包厢数量有限,每天只预留一小部分,李女士对这样的解释难以接受。在李女士打算投诉该网站和商家的情况下,该团购网站才同意退款。 正是由于一些中小团购网站缺乏对自身的约束,才导致消费者对团购行业逐渐失望。有专家认为,互联网的失信成本低是造成乱象丛生的主因,互联网监管主要依靠行业自律。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乔聪军表示,全球对于互联网监管的趋势都是行业自律,行业能完成的政府就不干预,团购网站也应该加强自律,站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经营。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北京消法学会常务理事朱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自律和他律并不互相矛盾,而是互相补充的。 “从国外互联网管理经验来看,自律似乎更为科学,也对消费者更为有利。”他说,“构建诚信网购,网站的自律和商家的自律毫无疑问是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中强调了网购自律,但是更应该强调与之相关的另一个概念——企业社会责任。我国《公司法》明文规定了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这是要求企业要带着‘良心’从事经营活动。只有这种带着‘良心’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网购行为,才是最终构成网购‘自律’的核心,自律只是表现形式。” 所谓“自律”是要有具体表现形式的,比如微博自律中,新浪微博的自律形式是《新浪微博社区自律公约》。自律要有明文规定,一旦发生纠纷,这些明文规定的自律标准就会上升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律其实一方面是网站和商家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用来直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尤其是在消费维权的诉讼之中,自律可以作为另一种用户协议来约束网站和商家,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对团购网站经营者而言,美国的高额罚款制度是可以借鉴的:一是加大处罚力度,一定要加强他律,加大违法成本,才能规范监管;二是团购网站发展很迅猛,新的规章制度还没有跟上,如果这个网站不诚信,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很难保障,所以对于团购网站的资金银行方面要有所监管。 消费维权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行业自律必不可少,但仅靠行业自律远远不够。目前电商领域的信用体系就带有自律性,比如交易平台通过交易规则对买卖双方进行约束,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独立B2C网站、团购网站进行信用评级,但这属于事前的监督,缺少事中、事后的监督,而且这种监督不具有强制性,效果受到很大局限。所以,目前互联网行业尤其是电商和团购行业需要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信用评价体系。只有将政府部门的“他律”和商家的“自律”相结合,团购市场乱象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对于金钱方面,白纸黑字盖章才有法律效应,就算是真有口头承诺的录音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