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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网(微博)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证券律师事务所Brower Piven周一宣布,它已经代表巨人网络(Giant Interactive Group Inc)所有普通股股东发起一项集体诉讼,指控巨人董事会成员在出售该公司时违反了信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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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wer Piven在起诉书称,巨人网络董事会没有在达成协议前将股东利益最大化,违背了对股东的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起诉书还质疑买方出价过低。这项起诉是在美国纽约州南部的地区法院发起的。
今年3月,巨人网络发布公告称,巨人已就私有化与Giant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称“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Giant Merger Limited签订了最终合并协议和计划。
根据合并协议,母公司将以每股(ADS)12.00美元的价格现金收购巨人的股票,收购对价总额约三十亿美元。
而在交易完成后,巨人网络将从美股退市,而母公司将由史玉柱、霸菱和弘毅资本(Hony Capital Fund V, L.P.)组成的买方财团受益所有。截至合并协议签署前,买方财团成员共计持有巨人网络49.3%股权。
每股12美元的价格较史玉柱等首次提出的私有化要约中11.75美元的收购价格溢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