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穿山甲公子事件过后,又现穿山甲公主事件。
城管微博截图称,2011年9月8日,该网友微博称,其喝了穿山甲、蛇、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的汤,并食用了穿山甲血炒饭,并发布了一只小锅中装有肉块的图片。2012年3月6日,该微博称,“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炖了四小时的冬虫草穿山甲汤,非常美味”。目前,该微博已删除了相关内容。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微博称,“《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食用和组织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严厉谴责一切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且在此呼吁广大网友,如你有发现任何伤害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可拨打‘12319’或直接在微博@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进行举报!”
而几年前,一农村大学生因捕获了数十只野鸟,其中有一两只为国家保护鸟类,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官方、法律都明确有规定,食用野生珍稀动物需承担刑事责任,前有“穿山甲公子”,后有“穿山甲公主”,还有农村大学生,都食用了野生珍稀动物。现在呢,没权没钱的农村大学生还在牢里,而“穿山甲公子”只是删除了微博仍在潇洒,“穿山甲公主”正等待接受调查,相信调查完后也只有批评指责而没有实质惩罚吧。
所以,野生珍稀动物这样的中华瑰宝,富人吃的,老百姓吃不得!
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郝健与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