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罚款30万……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顾客买酸奶过期1分钟索赔1000元
近日,小李到超市购物,顺手选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
酸奶保质期21天,截止时间到当晚8点28分。
而小李票据结账时间为晚上8点29分。
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
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为了这件事,双方多次交涉,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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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把最后一天到期的东西从货架上拿下来,再在超市里蹲几个小时,躲过售货员的回收,过期时间一到,立马拿去结账,然后索赔,我都能想到他这种人干了什么.
□ 超市都送你得了呗?买的时候我就不相信不看保质期?说白了就是想要点钱,你要说过期一天你让超市赔钱我都理解,过期一分钟这就有点过了吧?
□ 正常超市临期产品都会提前拿出来。
□ 法律规定商场超市方有责任有义务要把临期的产品单独列出来,明示消费者这是临期的东西,而且过一分钟就过期了,如果后边还有人买是不是就是过期的?
□ 这种马上就过期的酸奶不应该还在货架上。
□ 不管这个人出于什么目的,也算是超市花钱买教训了,还是自己不谨慎,尤其酸奶这种东西,我们这边的超市一般还剩4、5天过期的话,就会打折促销,捆绑买赠,提前销售出去的,也会注明临期提醒大家先喝赠品的,这也是商家的义务。
□ 为什么关注点都要钱这个事情上,难道超市不应该提前检查这些的吗。
□ 临期的应该提前几天就下架打骨折了,卖到最后一天被索赔活该啊。
□ 我们不应该取笑别人的坚持原则,正是他们的坚持,才有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 所以应该出一个防过期系统,现在买东西不都是扫码出价格再付款吗?扫描的时候如果过期就会报警这种的。
□ 不管这位消费者是不是故意讹人,首先问题出在超市呀,保质期最后一天的酸奶还在货架,被罚也不无辜。
□ 首先不容置疑的是店铺也是有责任;其次,这种客户也一定不是善类。
趋势君观点:
法理或许没问题,情理有问题。
商户进价1.2元土豆卖2元拟罚款30万
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除此外,还有:
网友评论:
□ 借疫情哄抬罚款,你赚几毛,他赚几十万。
□ 太不合理了,拿这些块八毛的算加价率,你搞笑呢。
□ 罚款倒是厉害了,房子成本1万的卖10万怎么不敢罚款。
□ 什么叫哄抬物价,先搞清楚概念再罚吧,属于是靠罚款创收了。
□ 现在这个乱罚款比疫情还厉害。
□ 这算历史的倒退么?市场经济是这么搞的?
□ 这是批发大户,不是零售散户,大庆主城区静默第8天,无症状感染者还在两位数往上增,形势异常严峻!市场监管部门初期就发通知要求保供渠道销售价不得超过进货价的130%,况且这个价格到零售端还要放大,此时此刻还铤而走险大发疫情财,不罚他罚谁?哄抬物价和散布谣言直接造成居民恐慌囤积抢菜。
□ 处罚的重点是利用规模优势搞哄抬物价,大批发商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是存在空间的,比如之前一直是1.2进货,正常都是1.5出货,现在2元出货了,会造成零售市场上价格更大幅上涨。这个就是典型的哄抬物价案件,处罚没毛病。但如果是零售市场原来一直卖1.2元,现在卖2元就没什么。
□ 我就在大庆,售价本来1.4,为啥疫情一起就变成2块?20号晚8点封区,21号鸡蛋刚放到超市地面就从5块变6块,超市货架上明明标价38的牛奶扫码就变成48,为啥就涨得这么明目张胆?!现在疫情越来越严重,保供的一桶油一袋大米卖90还抢不到,现在不罚会越来越严重!
□ 这个罚款没问题,批发都能买这价,肯定有问题。
□ 你们可能不懂,我家也是做粮食批发的,一斤差1毛钱,一吨就是200元,8毛就是一吨1600的利润,平时搞批发利润最多2毛钱,所以这毫无疑问的就是哄抬物价,别指望批发一次只走一吨,批发商平时都是几辆大半挂车拉过来一车33吨,一车赚5万3不叫哄抬物价?终端小商贩这样卖无所谓,批发商这样做就是赚国难钱。
趋势君观点:
如果是源头批发商,这个处罚没有问题,如果是终端零售商则有待商榷。
你可以犯错,你可以改,谁没有犯过错呢,但不能逃避错误,要正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