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70岁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老人借厕所猝死商家被判无责……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70岁老人借厕猝死家属索赔21万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借厕猝死索赔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七旬老人黄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法院认定,健康管理中心在老人如厕猝死事件中已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且无偿提供厕所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许,70岁的黄某途经佛山市高明区某健康管理中心时,因内急借用店内厕所。约20分钟后,店员发现黄某所在厕所 门长时间反锁且无人回应,随即拍门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等待救援期间,店员撞开厕所 门,发现黄某倒地无反应。医护人员到场后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后经法医推断为猝死。
事发后,黄某亲属以“商家未及时救助、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健康管理中心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13,538.8元。家属认为,商家未在厕所内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或配备急救人员,导致黄某错失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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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能不能反告敲诈勒索啊,好心行个方便而已。
□ 商家没找你索赔就偷着乐了吧。
□ 给他们定个勒索,判刑,关监狱去,省得更多好人心寒,更多无助者危难时不能得到救助。
□ 商家没说在他店里死人晦气就不错了。
□ 以后是不是连厕所都不能借了?
□ 有些人钻到钱眼里了吧,能不能别破坏社会风气,别让好人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