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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胎儿一脚踢破妈妈子宫致羊水流失
网友:看着这段话就感觉窒息,太恐怖了。
太原酒厂董事长殴打他人被停职
网友:少见,这董事亲力亲为啊。
孩子1.7万私卖22克金镯妈妈发声
网友:懂得都懂,半年前的事了,最近黄金涨价就闹起来了,这种人寻衅滋事应该抓起来。
交警回应女子作不雅手势被后车撞击
网友:违停还挑衅,后车这波操作虽解气,但路怒不可取啊,文明开车才能路路畅通。
曝狗仔和金晨方谈判破裂
网友:按照娱乐圈的声明发布规律,没有第一时间回应那就是真的。
吃娃娃菜中毒夫妻均被刑拘
网友:厉害,这两个人,为了钱老鼠药也敢吃,商家真是倒了大霉。

3月26日消息,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首次公开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其中一条规定或许将改变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这也就意味着像《康熙来了》、《火影忍者》等这些通过正规版权交易、耗费巨资购入的影片将不能在互联网视频网站上播放。甚至像《老男孩儿》这样的微电影都不能够在互联网上播放。 一方面视频网站内容成本在不断提高。2011年6月,搜狐视频以3000万元的价格拿下97集新《还珠格格》网络视频版权。五个月后,这个纪录又被刷新。 另一方面,视频网站的收入主要依靠影视剧片的广告投放。数据显示,搜狐视频2011年广告收入为3.7亿元,同比增长120%;奇艺网2011年广告收入约2亿元,预计今年将达10亿元。 如果这些剧集不能在互联网上播放,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可谓“血本无归”。 截止到今年1月15日,该法规已经结束征求意见阶段。

上班被公司坑了200万元
网友:当 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套路,当事人身在局中很难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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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这女的现在咋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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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己带的食物产生的垃圾当然要带走,说人家没格局之前先看看自己有没有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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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我被猫抓一下,都去打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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