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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主人回应7只被偷小狗结伴逃回家
网友:看了好想哭怎么办,一生一世好朋友啊。
男大学生患桃花癫一周挥霍5万
网友:“桃花癫”在医学上被称为钟情妄想症,属于精神分裂症或双相情感障碍的一种表现,春季高发。
32岁产妇羊水栓塞成植物人
网友:原来生育这么危险。
李荣浩控诉单依纯强行侵权
网友:虽然但是,尊重版权是底线,侵权演唱不可取。
男子做手术被收取近4000元手术刀费
网友:她走了报销,所以手术刀实际上自费部分560,还想要怎么样。
已吃两瓶优思益消费者发声
网友:小作坊也就算了,居然是汽车修理厂, 所以到底哪里生产的。

3月26日消息,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首次公开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面向公众“征集意见”。 其中一条规定或许将改变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不得发行、放映、参加电影节(展),不得通过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不得制作音像制品”。 这也就意味着像《康熙来了》、《火影忍者》等这些通过正规版权交易、耗费巨资购入的影片将不能在互联网视频网站上播放。甚至像《老男孩儿》这样的微电影都不能够在互联网上播放。 一方面视频网站内容成本在不断提高。2011年6月,搜狐视频以3000万元的价格拿下97集新《还珠格格》网络视频版权。五个月后,这个纪录又被刷新。 另一方面,视频网站的收入主要依靠影视剧片的广告投放。数据显示,搜狐视频2011年广告收入为3.7亿元,同比增长120%;奇艺网2011年广告收入约2亿元,预计今年将达10亿元。 如果这些剧集不能在互联网上播放,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可谓“血本无归”。 截止到今年1月15日,该法规已经结束征求意见阶段。

重庆一隧道爆 炸致4人死亡
网友:应该突出在建遂道,并不是通车在使用的。
也门胡塞武装参战
网友:现在可以打,以色列防空基本上废了,现在打击效果应该很不错。
给准儿媳18万8创业分手索要被拒
网友:合伙创业不给 10 万不给 20 万,给你十八万八。
父母搬砖供出的博士在意遇难
网友:农村、公派博士、28岁,这些词太让人惋惜了,于父母于国家于社会而言,都是十分惋惜的。
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被公诉
网友:晚节不保可惜了。
伊朗称霍尔木兹海峡对所有人开放
网友:伊朗不容易,大A的股民也是伤亡惨重,希望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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