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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昨日叫停虚拟信用 卡和二维码支付后,市场传闻央行即将拿出新的杀 手锏。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新闻 :
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进行征求意见。
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这是央行第三次征求意见,不出意外,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只给三天,已经于13日截止。最后一次征求意见稿和前两次相差巨大,很多政策出乎意料。”
宝宝们的危情时刻
时间回到2012年1月初,管理办法首次征求意见。彼时的规定为:
“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收付金额超过1万元,个人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月收付金额累计超过5万元或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的,支付机构还应留存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同一客户在同一支付机构开立多个支付账户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可互相划转,不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互相划转。”
首次征求意见时,互联网金融和O2O都方兴未艾,互联网金融真正发展起来是2013年6月余额宝的诞生以后,或许日益壮大的互联网金融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如果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进行上述限制,在配合银行一些业务上的逐步放开,乃至针对银行在政策上的利好变动。那宝宝们的末日也为之不远了。
“如若最终管理办法如此,那么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宝宝类产品累计申购不能超过1万元。”
《管理办法》中涉及到互联网金融的内容不止如此,还有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融资、理财、担保、货 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尚不清晰央行所指的支付账户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或许意味着余额宝的支付、消费功能或受到限制。”
此外,管理办法中规定,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有支付机构人士解读,类似于支付宝的转账功能将会受到影响。
银联逆袭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支付机构不得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意见指出,这一规定是基于市场定位明晰业务内涵与监管边界、平衡产业发展的考虑。目前,银行卡、预付卡在线下实体特约商户的使用与受理安全标准严密、业务规则完整。
目前以支付宝二维码支付为例的支付方式,可以直接绕过银联,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商家收取手续费,每年按与银行协商的总费率来支付给银行。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专注于线上支付领域,银联和银行一直主导线下领域,双方各自为战。然而,随着二维码线下支付技术的成熟,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抢占线下支付市场。
在传统的线下支付中,主要涉及“收单机构、转接机构、发卡机构”。其中,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可以是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转接机构则只能是银联。毫无疑问,监管此举是为了确定银联在线下支付市场的市场地位,以避免O2O带来的冲击。
“这将打压O2O,确切而言,监管层打压的是走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O2O。”
酒店有酒店自己的规定,干嘛要非得破坏人家的规定,日本还有不招待中国人的饭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