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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网讯:[趋势网特约作者 李婧辉]
9月17日午间消息,“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一案,今日午间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完成一审宣判。合议庭在判决书中认为,百度文库存在主观过错、判赔韩寒经济损累计失约8万元,但韩寒方面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等主张被驳回。此次诉讼共涉及14个案件,其中7起被驳回,另7起案件中,法院共判令百度向版权方补偿损失14.5万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如下:
1、(2012)海民初字第5559号韩寒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韩寒经济损失二万四千六百元及合理开支四千元;
二、驳回原告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
2、(2012)海民初字第5560号韩寒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韩寒经济损失一万九千四百元及合理开支四千元;
二、驳回原告韩寒的其他诉讼请求。
海淀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布,百度公司在本案中的行为满足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称,涉及的侵权文档于2011年3月10日被上传到百度文库,早于作家与百度公司就百度文库发生纠纷,以及百度公司采用人工审核清理侵权文档的时间。不过对于韩寒方面的其他主张,例如“要求百度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犯韩寒著作权的行为再次发生”、“关闭百度文库”、“赔礼道歉”等主张,法院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