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6月21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2.6亿罚款一案,于今日上午在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上,快播律师认为,深圳市监局帮助腾讯清除竞争对手快播。在他看来,快播与腾讯是竞争对手,虽然是小公司,但是技术上很先进,本案仅仅依据腾讯这一厉害关系人就做出如此重的处罚,等于帮助腾讯清除了一个竞争对手,并且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
但腾讯代理人认为,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仅仅是腾讯一家,其侵权对象是全行业的正版版权内容,快播从未花过一分钱购买正版版权。
而此次参加庭审的另一方深圳市监局,同样认为快播侵权的公司和次数,是汪大妈遇到王大妈,多的不是一点两点,一次两次,也并非只是针对腾讯。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快播被查的整个过程吧!
2013年,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一纸诉讼将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由于中影等单位制作的《我愿意》在情人节档期上映仅数天,即发现快播播放器的风向标功能中推荐了该影片,并可提供定向搜索服务,认定快播侵权。
2013年11月,搜狐视频联合各大视频网站,公开呼吁打击盗版产业,其矛头直指快播和百度影音,并提出3亿元的赔偿。
2013年12月,国家版权局也立案调查快播公司,最终认定快播公司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并对快播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4月16日晚,快播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已启动商业模式转型,将从技术转型原创内容,关闭QVOD服务器,停止基于快播技术的视频点播和下载,未来一年将投资不低于1亿元购买版权、不低于3000万投入支持国内微剧创新。
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往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总部,送达了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处以2.6亿元罚款。
这笔2.6亿元的罚金,很可能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史上的最高罚单。快播被罚背后引发了网民对于技术是否有罪的思考与讨论。不得不承认快播播放器是迄今为止最有影响力的播放器。快播开启了视频点播的新模式。让我们看视频的用户得到了便利快捷的视频点播服务。
但是尊重版权与原创者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同时也是法律底线,触犯就要受到处罚,这点毋庸置疑。这是对于知识的尊重,对于原创者的保护。在这个网络传播时代,我们更需要这种保护,这是有利于网络生态健康良性发展的基本要求。
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惩戒盗版行为,我们的文化工作者才有动力有保障,才能为我们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调查的事情,就算这个段子是假的,生活当中也处处在发生类似这样的真实的事情。